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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筱岩
发布时间:2017-11-08
新闻来源:
浏览量:918
各部门: 市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开展沈阳市第三届领军人才和第七届优秀专家评审分类初评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补充申报和申报人选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人选补报 1. 申报条件及流程。市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评选继续接受申报,新申报人需按照《关于评选沈阳市第三届创新型领军人才和第七届优秀专家的通知》(沈组通字〔2016〕2号)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为突出对专业技术类专家的技术评价,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纳入市优秀专家专业技术类评选范围)?!锻ㄖ芳氨低呈褂梅椒ㄏ昙郊?。 2. 提交初审。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于11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 二、已申报人选的信息更新 已申报参评第三届领军人才和第七届优秀专家的人选,经初审、复审合格的进行信息补充工作,具体包括: 1. 信息更新。包括申报人选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和社会兼职等变化内容; 2. 材料补充。包括申报人选2017年5月至今新取得的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荣誉奖励、课题研究和论文专著等内容; 3. 其他内容。申报人选如有2017年5月至今受到处分的,请将处分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 4. 补充程序和方法。(1)登录系统更新信息。登录“沈阳市创新型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申报评选系统”:124.95.135.54进行信息更新和材料补充,信息更新和材料补充完成后按保存即可。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密码为申报人在注册时自行设置,密码遗忘的请联系市人才办(电话:22958286)进行密码重置。(2)提交初审。申报人选将更新和补充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于11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陈雁。 联系人:陈雁 联系电话:88059708,内线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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